法則2:讓習慣有吸引力 行為改變第二法則,是「讓習慣有吸引力」。這條法則與渴望連結,也就是習慣迴路的第二步驟。 可以想見,如果一項行為對孩子來說沒有吸引力(亦即他們沒有動力去做),那你就很難讓他們去執行。 有趣的是,想要激勵孩子採取某種行動,最好的方法就是以身作則。人類是模仿大師,如同我在《原子習慣》第九章提到的,我們會模仿三種人:親近的人、多數的人,以及有力的人。在小孩眼裡,父母既是親近的人,也是有力的人(權威角色),所以他們常常模仿父母的習慣及做事的慣常程序。年幼的孩子尤其如此,他們會從父母身上學習如何與這個世界互動,以及如何解決問題。 所以,你的習慣往往會變成孩子的習慣。以較高的標準律己,他們往往就會跟著這麼做。 當然,隨著年齡增長,孩子學習習慣的對象就不限於父母,也包括生活中的其他人。而所有青少年的父母都會告訴你,他們幾乎是刻意避免模仿父母:你做一件事,你的小孩會做完全相反的事。隨著孩子慢慢長大,父母的社會影響力通常會下降,同儕的社會影響力則會上升。心理學家茱蒂.哈里斯在其著作《教養的迷思》中對此現象有非常詳盡的探討。 哈里斯的書中有個關鍵重點:對於小孩的行為舉止,父母還是可以施加強大的影響力,只是必須透過「後門」。長遠來看,父母對小孩最大的兩個影響是:一,他們傳給孩子的基因;二,他們為孩子選擇的社會環境。換言之,小孩的習慣深受同儕影響,但你可以影響他們接觸到什麼樣的同儕。你可以選擇要居住在哪個區域、送小孩去哪間學校念書、讓他們從事哪些課外活動等,這些都是他們認識同儕的管道。 一言以蔽之:如果想要讓孩子受到某些習慣吸引,就讓他們處在同儕都有這些習慣的環境和團體裡。或者,如同我在《原子習慣》裡提到的:讓他們加入一個把你想要的行為視作常態的群體之中。 當孩子看見朋友都有某個習慣,那個習慣就會變得非常吸引人。 另一件本身就很吸引人的事,是自由與自主權,對年幼的孩子來說尤其如此──當你給他們選擇的力量,習慣就會變得更為吸引人。 這裡從珍娜.蘭斯柏的《設限與管教》一書中節錄一個例子: 當他說「我不想穿睡衣」時,保持冷靜。 「哦,我知道了,你不想穿睡衣。那你想穿什麼衣服睡覺?」或者「這兩件睡衣你想要穿哪一件?」或者「我知道你不想穿睡衣,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如果你不在五分鐘之內把它穿好,我們睡前就沒時間讀故事書囉。」或者「你想要現在穿上,還是五分鐘之後再穿?」關鍵是持續鼓勵他自主,並提供他選項,他才不會覺得被命令。語氣要輕柔,完全不帶威脅。最糟的狀況是:他穿著外出服睡覺。 就好像在英文課上被指定讀某一本書,或是自己選擇讀哪一本書,同一個習慣可以從毫不吸引人變成有吸引力,端看由誰做主。
在每年的誠實報告中,我會問自己三個問題: 1.驅動我的生活與工作的核心價值觀為何? 2.我現在如何誠實地生活與工作? 3.未來如何設定更高的標準?
成功最大的威脅不是失敗,而是無聊
習慣可以在幾秒內完成,卻會持續影響你幾分鐘、甚至幾小時後的行為。 許多習慣都發生在決定性瞬間。所謂決定性瞬間就是如同岔路般的種種選擇,可以讓你踏上成果豐碩的一日,也可以讓你踏上一事無成的一天。 兩分鐘法則就是:新習慣的開始應該要花不到兩分鐘。 愈是把一個過程的開頭儀式化,愈有可能進入成就大事所需的高度專注狀態。 要先標準化,才能最佳化。你無法改善不存在的習慣。
習慣不會限制自由,而是創造了自由。事實上,沒能掌握習慣的人往往擁有最少的自由。少了良好的財務習慣,你永遠在操心下一餐的著落;少了良好的健康習慣,你會永遠缺乏活力;少了良好的學習習慣,你會一直感覺自己追不上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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