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的書評

淼木目 發表於 2025-05-02

這是一部讓人邊看邊苦笑、邊心動的小說。 寫的是社畜日常、初戀重逢,還有那些「如果當時……」的遺憾與心跳。

主角徐煦然每天早餐都吃火腿蛋三明治,月薪四萬還得扣勞健保,過著一種疲憊卻又不得不習慣的生活。 直到某天,他遇見了高中初戀——曹伊帆。現在的伊帆成了職場上帥氣又有魅力的主管,然後他竟然說出:

「我有時候會想,如果我高中就出櫃,現在的我們會不會不一樣?」

這句話一出來,直接刺進心底。

故事裡有曖昧、有鬥嘴、有放不下的過去,也有終於敢愛的現在。 最打動我的,是書裡滿滿的生活感:早餐店、疫情時的日常、社區裡的人來人往……彷彿看見了自己和身邊人的影子。

這份熟悉與真實,讓人很有感。多年後再讀,可能會變成回憶某段時光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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