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總覺得「巴黎」有點嚇人:所有熟識、認得或是全然陌生的人們,不斷歌詠甚而親吻這座城市,但終究只留下情意扭捏且筆法稚拙的頌詞,讀者也只好接受這種遊人命定的庸俗。相形而言,本書不僅題旨鮮明,免去走棋盤逛街的尷尬,也未流於陳腔老套,幾乎略去了吃食與藝術展演--原來,寫「巴黎」還是有所可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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