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完全書重翻回序章看看,整本故事的主軸其實已經昭然若揭了。 《著魔》一書在土屋隆夫的系列著作中,劇情尚稱平淡,既沒有《獻給妻子的犯罪》那樣生硬、冷冽,也不若《針的誘惑》中案情撲朔迷離以及令人急轉直下的驚艷與詫異;我認為以解謎的方式而言,它就像筆調詩意輕柔版的《米樂的囚犯》,或許正是因為我先看過前書的經驗使然,第一章快結束前我就大概猜出兇手是誰。
警方經過沙盤推演幾乎無懈可擊的犯罪手法中,我便直覺有一定有某項線索是假的,並不成立。本書在解謎的過程中,是經過兩、三個人分段拆解的,所以並沒有一個本領通天的神探或警員在這本書裏頭,我們看到的,只是一群平凡人,以平凡的頭腦,卻用不平凡的毅力以鍥而不捨的腳步去查明真相,最後兇手自白的那一刻,都難掩那淡淡的哀傷。
拜獨步文化版詹宏志與作者土屋的對談,才知道推理小說界有所謂「本格」與「社會」派之分,兩個派別各有千秋,絕無優勝劣敗之分,被奉為「本格派大師」的土屋隆夫便主張,他的小說也沒有所謂百分之百、純粹定義的本格推理,嚴格區分反倒只會使推理小說趨於僵化,且逼入死胡同,這相信也不是讀者所樂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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