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婦史(上卷)》的書評

Emily 發表於 2016-01-26

對於中國後宮的介紹錯誤百出,姑且列舉幾項譯者沒有糾正到的謬誤: 1.明清後宮的分級不是「一位皇后,兩位皇貴妃,九位貴妃,二十七位嬪,以及八十一位妃妾、貴人、常在、答應……」。 2.漢軍八旗裡的漢人女子可以入宮,如康熙帝母親佟佳氏;並非作者所說的只有滿人和蒙古人才有資格。 3.「翻牌子」的「牌子」是竹製或木製,不是玉製。 4.清代嬪妃裸身侍寢的制度確實是來自明代,但絕非因為「嬪妃因纏足而無法行走」,而是壬寅宮變後,嘉慶帝為預防妃子刺殺所訂定的。否則滿人女子不纏足,沒有行走不便的問題,無須沿用前朝制度。 此外,作者在提及特定人物時,往往以「滿洲皇帝」、「一位日本政治家」、「一位位高權重的太監」,或是馬關條約割讓了「台灣和兩塊地」等代名詞含糊帶過,在此就不贅述了…….雖然書末煞有其事地列出了幾頁資料來源,但作者的考據實在令人難以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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