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鵰英雄傳》寫郭靖在桃花島第一次聽到東邪、西毒以樂器比拚內力,疑惑雙方為何不再加把勁就可以幹掉對方,後來才失笑發現人力有時而窮,用想的比做的容易。文學評論、心得感言也往往如此,評的人總覺得寫的人只要再如何如何,作品就可以更完美,殊不知寫的人恐怕寫不出來,而評的人更是眼高手低而已。 我看《廢河遺誌》就是這樣。看它用三篇小說探討台灣歷史的故事,先寫十七世紀荷蘭阿姆斯特丹畫家林布蘭跟來台北傳道的麥修斯的交錯呼應,暗寓了荷蘭據台的史實;接著到了十九世紀,將法國、西班牙、荷蘭等國與台灣千絲萬縷的關係,假借著名偵探福爾摩斯來台灣淘金過程一一串起;最後寫現代某建築工地挖出古代遺骸,因人為改變河道、豪雨來襲而抵不住洪流衝擊......創意不可謂不巧妙,寓意不可謂不深刻,但是──前者散文匠氣太重,缺乏小說的引人入勝;二者浪費福爾摩斯的推理能力,流於自說自話;後者把預設橋段勉強連起,顯得倉促突兀。也因此讓我直呼可惜,或許三篇各自獨立發展成長篇小說,會是更好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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