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超精彩,美國人看應該很有感。
關於雌性害羞、挑剔、被動的論點,只要想到日本青少年都是女生在主動告白、送巧克力之類(連玩以男生為主角的戀愛遊戲最終目標都是讓女生告白就知道),就打破這個論述了。
原本以為是類似"慾望城市(Sex and The City)",描述曼哈頓的性事和物慾,有點猶豫要不要花時間讀,後來是在goodreads.com看到這本分數比這作者前一本著作(Primates of Park Avenue,作者觀察曼哈頓上東城的報告)分數還高,就決定給它個機會。 看完覺得又被中文書名誤導,差點錯過一本超有趣又蠻有資訊量的好書! 英文書名是: Untrue: Why Nearly Everything We Believe about Women, Lust, and Infidelity Is Wrong and How the New Science Can Set Us Free (不正確:為什麼我們幾乎所有關於女性,色慾和不忠的信念都是錯誤的,以及新科學如何使我們自由) Google翻譯 認真不懂為什麼台灣的翻譯很愛對標題加入自己的主觀。
作者講話超幽默,真的太爆笑了,應該是因為她內心OS實在太多太好笑。
有點在想,是不是因為這些資本社會的女性擇偶條件通常是經濟狀況,用理性做判斷和做決定而不是以感性的內心喜歡,所以她們很容易遇到欲求不滿但又不能離婚的狀況,所以會去參加只有女性的高級奢華性愛派對(類似”裙擺俱樂部”(Skirt Club))。就連參加活動”高級”和”奢華”還是不能少,物慾重的社會是不是很難往自己的內心看? 選擇女性的性愛俱樂部有一些原因也是因為想享受性的快樂,但不希望被老公離婚。因為參加的都是女人,男性較不會感受到威脅。 但這活動被男性知道還會遭到酸葡萄說一定都是醜女或憤怒的怒吼,甚至說這是異女當一晚同性戀的性愛派對。我感覺這些男性應該是對自己不太有自信,感覺到他們的恐懼。
為什麼婚前談的戀愛不會要求要非一對一關係,結婚後就會? 談戀愛的時候只要有一方愛上別人了,通常就會分手,非一對一關係的需求通常也不會是愛上別人的人提出,比較可能是不想分手的人為了留住對方提出的下下策。 我猜想是因為想藉由婚姻獲得麵包,愛對方擁有的麵包不是愛對方這個人,然後又想獲得愛情,於是出現這種做法。 或是覺得離婚很麻煩,不想辦離婚,但感情又不願受困於婚姻裡。(怎麼看都覺得是放不下金錢名利)
作者很常提到社會對男人和對女人行使非一對一關係的雙重標準,對男人較包容而對女人嚴苛。 但我覺得重點是不分男女,只要你有能力在不傷害到所有伴侶的情況下能維持兩個以上的伴侶關係,那其實是你個人的自由,你和你的伴侶開心就好。 但要求社會大眾要認同你的感情方式,反而是限制了他人的自由。 你有權行使非一對一關係,他人也有權不認同這種關係,即便他人只想認同男性能非一對一而女性不能應該也是他們的自由。 覺得企圖要別人認同自己能行使非一對一關係的行為,與限制別人不能外遇是一樣的行為,都在限制他人思考和判斷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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