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之後,朝廷終於宣布了對他的判決:「貪贓上林署公廨本錢三十貫,杖二十,全家長流嶺南。」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個判決頗具匠心。所有涉及荔枝轉運的彈劾罪狀,一概不提,只拿一個貪贓差旅錢的罪名出來。若依唐律,貪贓區區三十貫竟要全家長流,判決明顯偏重;若依右相心情,判決又明顯偏輕。可見是經過一番博弈,各有妥協。 一個因從嶺南運荔枝而犯事的官員,居然被判處長流嶺南。招福寺的大師在一次法會上說此是因果輪迴,報應不爽,唯有恭勤敬佛,方可跳出輪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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