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香港,我們看不到大規模的民意展現,但我們知道公民社會中有不少活動和日常的經營,能反映民眾真實的生活和取向,就像哈維爾所說的「小型工程」(small-scaled works)(Havel 2018)或者史恪所說的「每天的抗爭」(everyday resistance)(Scott 1987),其中很多隱蔽的文本(hidden transcripts)(Scott 1990),都有一定的政治意義。但我們不能輕率的把這些行為概念化、紀錄或書寫,因為若把任何東西歸類為「抗爭」,都可能令這些行為被視為「軟對抗」,結果是很快這些「研究對象」都會不能再被研究。另一方面,這些不在主流政治體制以內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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