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承天的質疑如下。首先,法律規定搶劫犯的親屬連坐,並不包括大功之親,因此他的堂兄弟應該不必受到牽連。其次,《儀禮》之類的古典禮經早就明白規定,女人有「三從之義」:在家從父、出嫁從夫,而夫死從子。倘若在搶劫之時,叔父尚在人間,那麼期親連坐,妻子隨丈夫服刑,還說得過去。如今,搶案是發生在叔父去世之後,叔母「夫死從子」,既然搶犯的堂兄弟不必連坐,他們的母親當然也不用受罰。何承天批評原先的主審官之所以會搞不清楚狀況,正是因為沒能分辨男女之別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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