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神學家和哲學家一直堅持,我們對神的概念與不可知的實在本身截然不同,關係也極淺。我們只認識為自己創造的「神」,也應該不斷提醒自己,被我們稱為「神」的某種東西,永遠比我們想像得更偉大。曼說神是人性的深層面向的一部分。42「神的特質其實是外於亞伯拉罕的某種東西,但也同時既在他內,也屬於他。在某些時刻,他的靈魂的力量與這些特質幾乎沒有區別。」43我們現在已經知道:即使對於我們周遭的事物,大腦讓我們感知到的也只是它們的表徵,而不是它們本身——對於神當然也不例外。正如伯達所說,人是呈現大宇宙全像的小宇宙。小說家曼明瞭現在很多神學家似乎遺忘的事,他透過約瑟四部曲中的敘事者對讀者說:亞伯拉罕對神、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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