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曾經在網路上看到某精神科醫師的辯解文字,是這樣寫的:「在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門診,常被提到是否過度或者草率診斷,聽到的批評是看一眼就下診斷,但是在此想要請問各位,如果是皮膚科醫師一眼就看出病灶,大家會覺得他/她很厲害,還是診斷草率?」 這樣的說詞與比喻,著實令人先訝異後感到悲哀。原來在某些精神科醫師眼中,診療孩子的行為是否異常、是否構成疾病,是和診療香港腳雷同的。孩子被視為沒有心理反應、不必應付外在壓力、不會思考的物體。他的外顯行為,不被認為與心理活動有關聯,而是被當作一眼即可看穿,簡單易懂到毋須多問的腦部疾病所呈現的症狀。 孩子不被當作是一個身心靈社會共同影響下的一個完整的人,而只是臟器控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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