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半島史

  • NICO NICO 分享了劃線。
    女奴之子地位視同奴隸,地位低微,在部落裡負責打雜、做粗活,且不得冠父姓,除非經歷英勇事蹟才得恢復自由身。成員若作奸犯科、背叛部落、不滿族人等行為,會被族長驅逐,這些人往往淪為路上打劫的盜匪。
    ──摘自《 阿拉伯半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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