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赴的青春:二二八校園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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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裡所指之士紳,為日本統治臺灣初期持有紳章之臺灣人士。臺灣總督府於明治29年以府令第50號公布〈臺灣紳章條規〉,透過官方查訪、審核資料後,授予有學識、名望之臺灣人紳章,標明其紳士資格。「臺灣紳章條規」(1896年10月23日),〈府報第24號〉,《臺灣總督府府(官)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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