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然理解社會大眾同情被害人,但如果要我說真話,我反對重刑化,理由是處以重罰並不會使人變好,反而會變得更糟。不過如果我站在被害人的立場,或對我而言重要的人被殺害,我應該也會想殺了加害人,這種想法或許會隨著時間或身處環境有所改變,但事件發生的當下,我一定是希望加害人最好死掉。 或許有人會認為我是雙重標準,不過協助者的立場和被害人的立場原本就不可能擺在一起討論。簡單來說,萬一重要的人被他人殺害,我絕對不可能協助那個犯人,我怎麼可能有辦法一邊懷抱對他的恨意,又一邊協助他更生?這是不可能的,所以到頭來只能把協助者的立場和被害人的立場分開來討論。我接受這樣的自我矛盾,但還是願意持續思考未來該如何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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