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創世記〉裡,伊羅興為人類利用自然的自由劃下明確界線。當亞當逾越界線而吃下禁果時,原本豐饒多產的大地便長出荊棘雜草,從此荒蕪,亞當也從伊甸園的主人變成土地的奴隸。
見到寄居死獅的蜜蜂精力充沛地忙碌工作,參孫或許領悟到生與死可以共存、暴力與甘美可以合一。他當下的反應是把手伸進獅子的屍體,掏出可口的蜂蜜,既讓它成為自己的一部分,也與別人分享。
參孫的悲劇是,他的素質不足以勝任神創造他所給予的使命。格羅斯曼並不打算為神開脫,他發現《聖經》完全沒有談到參孫的內心世界、教育和「極度孤寂」。52參孫異於常人的力量與身材不但讓同輩敬而遠之,連父母都覺得他是一個可怕的謎。他孤獨地長大,雖然「名聞遐邇」,但也「難以理解,無法定義,充滿矛盾」。格羅斯曼認為,或許正因如此,他才不斷去迦薩拈花惹草,「好勾搭完全陌生的人」。
長久以來,神學家和哲學家一直堅持,我們對神的概念與不可知的實在本身截然不同,關係也極淺。我們只認識為自己創造的「神」,也應該不斷提醒自己,被我們稱為「神」的某種東西,永遠比我們想像得更偉大。曼說神是人性的深層面向的一部分。42「神的特質其實是外於亞伯拉罕的某種東西,但也同時既在他內,也屬於他。在某些時刻,他的靈魂的力量與這些特質幾乎沒有區別。」43我們現在已經知道:即使對於我們周遭的事物,大腦讓我們感知到的也只是它們的表徵,而不是它們本身——對於神當然也不例外。正如伯達所說,人是呈現大宇宙全像的小宇宙。小說家曼明瞭現在很多神學家似乎遺忘的事,他透過約瑟四部曲中的敘事者對讀者說:亞伯拉罕對神、對自己,也對所有聆聽他的人做了一件大事——他「在人心中備妥認識祂的方式……他想出神,讓祂在人心中存在」。
今日不是《聖經》啟迪世界,而是世界解釋《聖經》,《聖經》本身變成研究焦點,傳統詮釋方法被側重事實的《聖經》解釋取代,這不僅造成基要派不健康的字面解經法,也導致懷疑論大為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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