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就是把達成目標所須的要素,添加到眼前的工作。只要把現在會做的工作,和現在不會做的工作加總起來,就能創造出下一步的立足點。
當主管催促「趕快提出企劃書」時,肯定很多人會為了提交出去,而付出許多心血。可是,企劃書是用來採用,而不只是交出去。如果要讓主管採用自己的企劃書,內容就必須足夠新穎、有趣,光是傳達「我想做這個內容!」無法受到矚目,而且身邊還有很多競爭對手,想法相同的同事、經驗豐富的前輩等。
如果被其他部門指手畫腳,可能會降低團隊士氣。所以我會換個請求進入會議室的說法,「請讓我觀摩一下」、「請讓我作為製作節目的參考」、「請讓我學習一下」,也就是先給足對方面子。我不會叫大家一定要這麼做,不過,透過這種堅持的累積,就能讓團隊的成果逐漸成為一個品牌。
不論當時會議內容討論得多麼熱烈,只要過了兩、三天,我就會全部忘得一乾二淨。所以我會在會議結束之後,馬上整理重點,寫出當下可以解決的問題,或是腦中突然湧現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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