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愛一個人而放棄自由,甘願被馴服,其實是一種不可多得的幸福。」小明向我牽一牽嘴角,「女人需要幸福,男人也需要幸福的。」
「兩個人在一起不難,但兩個人心意一致卻不易。你知道我很害怕在很久很久以後,你忽然會跟我說:『我相信我倆 原來做鄰居比較好?』或者說:『我想清楚了,其實我只想為妹妹找個媽媽?』你明白這些嗎?」
我們兩人在愉快的笑聲中道別。當夏迎峯的車子開走後,我想起他的話,慢慢地有所醒悟。 我是一個,借助幫助別人的問題,忘記自己也有問題的人。
原來,要愛一個人愛很久,你必須要有點愛他,又必須有點恨他才行。
『我已經想通了,經營一段友情的最好方法,就是將兩個人分別所喜歡或討厭的事情加起來再除以二,不要你一面倒的遷就我,或者我一面倒的恐嚇你,那麼,我們才能長久相處下去吧!』
你有沒有想過,最需要從派對中被救贖的人,可能是你自己?得到了全世界的友情,卻失去一個人的愛,你幫了全部人卻幫不了自己。派對就像是咖啡可樂果汁,但愛情是水,用咖啡可樂果汁度日的人,雖然可以解渴,卻會生暗瘡變癡肥啊。
「那個人一定很喜歡你吧。只有喜歡一個人時,才會介意他的博愛。」
我也知道,自己已經成為你倆之間的第三者了。第三者的定義就是,在三個人的關係中感覺最不自然的一個。
「其實,男人對著一個女人沒有尊嚴沒有面子也無所謂,最重要的是------」他像有點感懷地笑說:「最重要的是,你甘心如此,那麼所有人,也只能無話可說。」
我自己的心願又是如何的呢?我但願自己不要有心願,那麼,我一直不存在的心願才不會問自己索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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