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人物》是律師兼電台節目主持翁靜晶根據香港商業電台廣播節目危險人物內的條目改編的一系列書籍,內容為真人真事,主要剖析香港以至世界各地發生的奇案,探討案件發生的原因、過程,犯罪者(或疑犯)的犯罪動機、手法和警方破案關鍵,以及犯罪者如何受法律制裁。
墮海之可能,倘若「分屍」成因乃「船隻重葉打斷」或被「魚類噬咬」,切口位置必定參差不齊。 四、斷掌手指部位通通遭鎚擊壓扁,兇手故意毀滅受害人指紋,斷絕追查。
在香港,如果垃圾箱內藏有殘肢,很多時都會被垃圾工人在傾倒垃圾的過程中察覺,並揭發兇案。但由於八十年代澳門的垃圾收集方式已十分先進,採用機械運送方式,工人只需將街道旁的垃圾筒搬到垃圾車旁,便有機器代勞,將垃圾運往堆填區,不需人手揭蓋。
竟不借用鋒利的生果刀,將自己的左手食指截去一小段,又用火燒傷兩隻手指頭,以破壞指紋。從這一點,可見他的確是一個狡猾的亡命之徒。
肢體的處理有幾個可能性。第一,埋於「八仙」店後的一片大菜地或絞碎拋進菜地中的化糞坑;第二,被倒進飯店內的自用垃圾桶,再由垃圾車運往堆填區。 由於案發時正值炎夏,屍體如延誤處理,必致腐爛發臭,遭人發現。故此,不排除兇徒曾利用飯店內的冷藏櫃雪藏肢體,然後分批棄置。
雖然疑兇已落網,但司警始終認為單憑一個人的力量,一次過屠殺十人,再進行工程浩繁的肢解工作,實難以讓人信服。所以,司警一直希望從黃某口中證實幫兇身份,將所有涉案人等繩之於法。
「屠場」的最大可疑地點不外乎兩個──「八仙」和鄭宅。 在鄭宅的可能性極低,因為在單位內進行大屠殺,然後運走大量屍體,鄰居必有所發現;然鄭氏鄰居在鄭家失蹤前後,並無發現不尋常跡象,例如單位傳出呼叫聲或神秘人運載大型物件離開大廈等。 「八仙」極有可能正是兇案第一現場。兇徒先將目標齊集飯店內,再用某種方法制服各人,然後進行屠宰及分屍。
司警遂向懷疑「謀朝篡位」的新東主黃某進行嚴密監視及跟蹤。
「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
一、殘肢嚴重腐爛發脹,被海浪沖上岸前,已浸在海中超過兩天。 二、從四隻右腳腳掌推斷,死者最少有四個人(排除有人被鋸下腿而依然生存的可能性)。 三、斷掌切口十分整齊,似被刀斧等利器斬下,加上斷口位置相若,絕大可能是先以「人力」分割,後再拋進海中。此推斷排除全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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