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三地合約法主要詞彙
<內容簡介> 「合約法」是法律系統的基礎,在現代法治社會尤為重要。社會發展有賴各層面的自由交易,自由交易乃基於自願約定的協議。合約法正提供民商事協議的法律保障,確保個體法人間能自由平等貿易通商,洽議各類協定。中國大陸、香港與台灣近年交往頻繁,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領域關係愈趨密切。雖然三地同屬華人地區,但採用不同之法律制度。香港九七年回歸中國後,仍然沿用普通法體系,法律條文及法院判例均具約束力。內地與台灣則奉行大陸法體系,以成文法為主要法律來源。故此,三地的法律條文及詞彙有許多不同之處,值得研究探討。 本書分為甲乙兩部份。甲部內容按合約構成、內容及效力等範疇分立五篇,剖析多個重要詞彙在中港台三地的法律意義。每篇文章先講述詞彙之普通法概念,再探討內地與台灣法的定義和解釋。分析扼要清晰,涵蓋三地法例,及32個英國等地之普通法案例,相信會令讀者全面理解兩岸三地合約法之核心概念。乙部收錄了中港台合約法英漢詞彙102條,以香港普通法合約概念為基礎,再加入內地與台灣詞彙,所根據的法條及詞典來源均逐一羅列,讀者可一目了然。本書檢視三地合約法詞彙翻譯及法理上之異同,在不同段落加插三地案例、文書例句等,理論實踐互相補足,期望為讀者提供基礎的法律知識。 本書可成為三地法律翻譯員、法律專業人員的必備參考,如今三地商貿往來頻繁,律師事務所愈多使用中文處理案件,本書定能在法律文書草擬及翻譯大派用場。對於法律系的教授和學生,本書可供教學及研究參考。本書亦適合多個學系的師生閱讀,如中文、翻譯及語言學系,工商管理學系,工程學系等,以研究相關課題,或了解法律背景知識。此外,合約法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故本書對各界人士均具相當的參考價值。 ★目錄: 甲部 合約法主要詞彙 第一章 導言 Contract 合約/合同/契約 第二章 合約之構成 Offer 要約 Acceptance 承約/承諾/承諾 Intention 意向/意思/意思 Capactity 行為能力 第三章 合約之內容 Express and Implied Tewms 明訂條款、隱含條款/明示條款、默示條款 Exemption Clause 免責條款 第四章 合約無效及解除因素 Force Majeure 不可抗力 Frustrantion 受挫失效/合同落空/受挫失效、挫折 Misrepresentation 失實陳述/虛假陳述/虛偽陳述、不實陳述 Mistake 錯誤/錯誤、重大誤解/錯誤 Duress 脅迫 Fraud 欺詐 Illegality 不合法、違法/違法、非法/不法、非法 第五章 違約之補救方法 Damages 損害賠償 Specific Performance 強制履行/強制履行/強制執行 乙部 英漢詞彙對照表 <作者簡介> 陳可欣,香港中文大學學士及碩士,澳洲昆士蘭大學博士,工作期間曾進修英國法律。現任香港城市大學助理助教,任教中英翻譯。近年主要研究範疇為法律翻譯及法律詞彙、專業翻譯及理論、翻譯教學、歐化語法等。曾在香港及國際學術期刊發表多篇文章。 ★內文試閱: ‧作者序 筆者十分高興出版《兩岸三地合約法主要詞彙》,用中文介紹中港台法律詞彙,系統整理三地英漢譯詞。此乃首部從翻譯詞彙角度討論中港台合約法術語之書籍,其中意義有三。第一,香港法律制度源自英國普通法,向來以英文為主導,法律教育全用英語,以暢達的中文解釋普通法概念及案例,是專門且艱巨的工作,卻能起示範及教育的作用,對香港法律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