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不在工作團隊或創業者身上,他們巴不得自己開發出來的產品能早點上市,讓消費者決定其命運,而不是由西裝畢挺的老總們決定其生死。真正的問題在於企業領導人及中層管理幹部。有許多企業領導人當年成功的原因是因為他們擅於分析,他們自認是分析家,應當為公司做企劃分析、為公司的未來訂定計畫。
任何可迎合顧客需求的價值來源,都可稱之為產品。而顧客透過與公司互動獲得的經驗,也屬於該公司產品的一部分。不論是雜貨店、電子商務網站,甚至非謀利社服機構也好,他們都致力於提供顧客新的價值來源,也十分重視顧客使用產品後的觀感。
用廣義的角度解釋創新(innovation)一詞也相當重要。初創事業進行的創新種類繁多,例如,探索新奇科學、改變既有科技的用途、設計一套可以開發出隱藏價值的新商業模式、將某種產品或服務放到新的市場上,或介紹給過去被忽略的客群等。在上述這些例子中,創新絕對是一家公司成功的核心。
事實上,初創事業是行動的組合,其中有很多行動是同時進行的:轉動引擎是為了要爭取新客戶和服務現有客戶;進廠保養是為了改善產品、行銷與營運;駕車是為了決定是否及何時該改變發展方向或堅持原定立場。
產品在優化的過程中會不斷地改變,我稱這個優化的過程為調整引擎(tuning the eng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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