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推廣月刊 44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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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飽受國際關注的遠洋漁業管理漸上軌道後,最繁榮時曾達2 萬艘漁船盛況的沿近海漁業亦開始獲各界關注。漁業署針對沿近海漁業永續提出「維持漁業資源永續利用,穩定漁業生產量」並從「減少作業漁船數量」、「漁具漁法管理」、「沿近海經濟物種管理」、「棲地環境維護」、「資源復育」及「海域執法」等六大面向。此六大面向先有以漁船(筏)艘數及總噸數管制、休1| 刺網漁船已從過往約2萬艘下降為1萬2,800艘,更預計2030年前減少艘數40%。
漁獎勵來減少作業漁船數量,針對拖網、燈火、潛水器、刺網等漁獲效率較高、又對棲地環境及海洋資源影響較高之漁具漁法訂定禁漁區(期)管理甚至退場,例如刺網漁業已從2017 年推動「劃設刺網漁業禁漁區及輔導轉型措
施」不但訂定出刺網漁業禁漁區、禁漁期,更輔導業者陸續轉型為一支釣或曳繩釣等釣具類漁業。
再有「沿近海經濟物種管理」則是有針對特定物種強制卸魚申報制度、對重要經濟魚種進行資源評估、對特定物種訂定禁漁區(期)等措施。「棲地環境維護」則廣設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目前全臺合計劃設了30處、辦理覆網清除,2017 年至2022年已清除多達28,890公斤的廢棄網具,再加上政府與民間合力放流了午仔、紅杉、黑鯛、黃鰭鯛、銀紋笛鯛等魚苗約1,900萬尾來進行資源復育,及與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各縣市政府攜手加強海洋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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