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座曾經繁榮,如今破敗、毀壞的城市中,Rachel憑藉敏銳的直覺和技巧,以拾荒為生。巨熊Mord的毛皮是所有拾荒者的夢幻之地──他曾經是個男人,因為當時掌控城市的「公司」的生物實驗,他突變成一隻巨大的、能飛行的熊,被「公司」折磨得幾近瘋狂,最後終於逃離囚籠。現在,牠是這座城市的實質統治者,牠掠奪、摧毀、將動物拆吃入腹,每當牠回到巢穴休息,毛皮上總是沾附、攜帶了各種東西,那裡是拾荒者的天堂。
Rachel便是在那裡發現了那個無以名狀的生物,纏繞在Mord的毛髮中。他剛開始看起來像海葵和烏賊的混和體,聞起來有海洋的味道,令她想起自己的家鄉,一座被海水淹沒的島嶼。Rachel為他取名叫Borne。神秘的被攜帶之物。
她不顧伴侶Wick的反對,將Borne帶回他們的住處,Borne以倍速成長,並逐漸嶄露驚人的智慧,飢渴地吸收一切知識。他的存在看似偶然,卻促使痛苦的真相一一浮上表面──關於「公司」、關於這座城市的命運、Wick和「公司」的神祕關聯,甚至是Rachel自己的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