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無辜法則裡,有個無罪的人,就必定有個有罪的人存在。為了證明某人真正無辜,必須找出那個有罪的人,公告周知。
在慶祝贏得重大勝利的這晚,辯護律師米奇‧哈勒被警方攔車盤詰,結果在他的林肯轎車後車廂找到一具屍體,被害人是他以前的當事人。哈勒馬上被控謀殺罪起訴,而報復心切的法官裁定保釋金為五百萬美金,他無力負擔。
哈勒選擇為自己辯護,被迫在洛杉磯市中心的雙塔矯治機構牢房裡準備自己的辯護論據,同時還要不時留意周遭,因為身為法院體系一員的他是個明顯的目標,而在他揭發監獄內的腐化惡行之後,更難有朋友。
但更為重大的陰謀是針對他而來的這個命案。哈勒知道自己是被陷害的,不管幕後黑手是他的新敵人或舊仇人。他與信任的團隊成員展開調查,而哈勒也必須在法庭上使出渾身解數,對抗不利於他的證據……
我耗費過去二十五年的生命,一直在告訴我的當事人,他們是不是犯了案,對我來說無所謂,因為我的工作就是替他們辯護,而不是審判他們。有罪或無辜,合約條件都一樣,我付出的努力也一樣。但現在,換我自己人在牢籠另一邊,我明白我以前講的全是屁話。